为切实做好学生公寓安全教育管理检查工作,确保学生住宿安全,提高学生宿舍安全意识,杜绝消防安全隐患,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组织机构及职能
(一)学生工作处
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;安排公寓物业公司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的安全、保洁、秩序维护等服务性工作;做好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抽查工作;做好每日宿舍晚点名抽查工作;做好违纪宿舍及学生的通报、处理工作;检查、通报各二级学院宿舍安全管理情况;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工作。
(二)二级学院
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,是学生宿舍安全的责任主体;做好学生宿舍日常安全教育管理检查工作;严格落实每日宿舍晚点名及每周宿舍走访制度;做好违纪宿舍及学生的通报、处理、整改工作;配合学生工作处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工作。
二、安全检查工作
建立健全学生公寓“学院日管控、学工处周排查、分管校领导月调度”工作制度,明确公寓安全职责分工,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人。
(一)学生工作处
1.充分利用学生公寓楼长、自律会学生干部,每天白天不同时段分两批进行宿舍安全抽查,重点检查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情况,对于人走不断电、插排通电并连接用电器等违规用电宿舍及学生进行记录,整理汇总后当天向各二级学院通报反馈并录入违纪系统。
2.每天晚上组织学生干部进行夜间宿舍安全文明巡查,重点检查抽烟、喝酒、大功率用电器等情况,整理汇总,录入违纪系统。
3.每天晚上组织宿舍晚点名抽查工作,检查各二级学院宿舍晚点名落实情况。
4.每周组织学生工作处人员进行宿舍安全抽查,相关情况进行通报。
5.每三周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安全普查工作,前两周各二级学院全面自查,第三周学生工作处组织全面检查。
6.每月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宿舍安全隐患大排查,消除安全隐患。
7.联合安全管理处,每学期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演练,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8.联系分管校领导每月开展学生公寓安全检查。
9.每周学工通报对本周违纪宿舍、学生进行通报,各二级学院及时审核确认,做好违纪学生教育整改工作。
(二)二级学院
1.每天进行宿舍安全检查工作,及时上报检查情况统计表,每周完成对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的全覆盖检查。
2.严格落实每日宿舍晚点名制度,严禁未经报备晚归、晚出、夜不归宿等情况,确保学生安全。
3.每三周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安全普查工作,前两周完成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全面检查并上报相关材料。
4.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宿舍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上报相关材料。
5.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演练,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6.严格落实走访学生宿舍制度,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、副院长每月至少走访1次,党委副书记、辅导员、班主任每周至少走访1次,分管公寓工作辅导员每周至少走访2次。
7.准确掌握在校学生住宿台账,加强大四年级学生管理,及时更新在校学生住宿信息。
三、检查工作内容
1.严禁存在人走不断电情况。
2.严禁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(电锅、电热水壶等)。
3.严禁存放或使用小功率持续发热用电器(吹风机、烫发棒等)。
4.严禁存放或使用稳压变压器。
5.严禁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(液化气、卡式炉气罐、酒精炉、电热毯、热得快、固体酒精、打火机、废旧纸盒等)。
6.严禁存放电动车电瓶、充电器。
7.严禁私自使用空调插座。
8.严禁使用劣质插排、充电宝、充电器等。
9.严禁多个插排串联使用。
10.严禁将通电插排、充电器、充电宝等放在床铺被褥等易燃物品上。
11.严禁本人不在宿舍时为电脑、手机、充电宝等充电。
12.严禁吸烟、喝酒、赌博现象。
13.严禁空调外机搁置物品。
14.严禁私自挪动固定家具(衣柜、书桌等)。
15.严禁私自挪动、破坏消防设施。
16.严禁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等尖锐危险物品。
17.严禁饲养猫、狗等宠物。
18.严禁在公寓内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。
19.严禁私自更换宿舍门锁且未上交钥匙。
20.其他安全隐患问题。
对于以上违纪行为,录入学生违纪系统。其中吸烟、大功率用电器、人不在时对充电宝进行充电、夜不归宿、私自更换门锁且未上交钥匙行为,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学生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(红头文件进行通报)。
学生工作处
2024年11月22日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