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

泰山学院学生公寓普查制度

发布者:学生工作处后台管理发布时间:2024-11-23浏览次数:10

为切实做好学生公寓教育管理,确保学生住宿安全,消防安全隐患,同时营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卫生环境,使学生自觉形成遵纪守法、文明礼貌、团结活泼、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,特制定学生公寓普查制度。

一、普查周期

学生公寓普查周期为3个工作周,平均每学期开展5期左右,检查覆盖全部学生公寓。

二、普查形式

学生公寓普查包括二级学院普查和学工处检查,前两周二级学院组织一次包含本学院所有学生宿舍的普查,第三周学工处组织全覆盖宿舍检查。通过检查,对每个宿舍进行量化,并将量化成绩录入今日校园网络管理平台,作为学生日常住宿规范化表现情况的依据。

三、学生宿舍检查项目

(一)宿舍内务检查

1.室内卫生(地面、阳台、卫生间干净整洁);

2.物品归置(床铺叠放整齐、床面整洁、无乱挂衣物;桌凳规整,桌面、书架整洁有序,鞋子、行李箱、衣物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);

3.室内气味(空气清新、无异味);

4.门口卫生(无晾衣架、鞋架、垃圾等物品堆放)。

(二)宿舍安全排查

1.易燃易爆物品(打火机、液化气、酒精炉、电热毯、变压插排或劣质插排等);

2.吸烟喝酒现象;

3.禁用电器(热得快、电炉子、电饭煲、电热杯等);

4.赌博;

5.管制刀具、棍具;

6.挪动、破坏消防设施;

7.私自挪动固定家具(衣柜、书桌等);

8.饲养宠物;

9.网络布线规范情况。

(三)宿舍学风与遵纪情况

1.学风状况(讲文明、懂礼貌;不说脏话、粗话;正常上课期间,无无故卧床睡觉等);

2.遵守纪律情况(尊重、配合、协助工作人员管理等)。

四、学生宿舍检查标准

宿舍检查成绩满分为100分,内务成绩占40%,安全成绩占40%,学风遵纪占20%。宿舍检查成绩综合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,A≥9696>B≥8585>C≥75D<75。其中AB为达标指标(A为优秀);CD为不达标指标D为差)。

(一)学生宿舍内务检查成绩(基础分30分,满分40分)

1.室内卫生

1)加分:卫生扫除彻底、无死角,加246分;

2)无加减分:进行卫生扫除,室内卫生良好;

3)减分:未进行卫生扫除,卫生情况差,减246分。

2.物品归置

1)加分:床铺、书桌整洁美观,所有物品摆放有序,室内空间利用合理,加246分;

2)无加减分:床铺、书桌整理良好,物品摆放基本有序;

3)减分:床铺、书桌未整理,物品摆放凌乱,室内空间堵塞,减246分。

3.室内气味:室内存在异味,视程度减246分。

4.门口卫生若门口滞留物品,视程度减246分。

(二)学生宿舍安全检查成绩(基础分40分,满分40分)

1.使用(存放)大功率用电器、酒精炉类,吸烟(有烟头),宿舍内饮酒(有酒瓶),饲养宠物,赌博,私自使用空调插座,每发现一处减5分;

2.存放香烟、打火机、小功率持续发热用电器、管制刀具、石棍木棒类等,乱接电线,拒绝开门,空调挂机晾晒衣物,每发现一处减5分;

3.宿舍内没人不断电情况,用电不规范,每发现一处减5分;

4.私自挪动固定家具、挪动破坏消防设施,视情节严重,每发现一处减3分;

5.其他,根据情况酌情扣分。

(三)学生宿舍学风与遵纪情况(基础分20分,满分20分)

1.白天正常教学时间,无故卧床睡觉,发现一处减2分,上限12分;

2.不配合检查人员,有不礼貌行为或态度恶劣,检查人员视情况自行掌握尺度,上限20分。

注:(二)、(三)项违纪情况落实到个人的,直接计入学生本人违纪记录。

五、学生宿舍个人违纪处理标准

每学期学生个人在今日校园平台的初始量化分为10分,对安全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,经核准属实,对违规学生个人进行累计量化扣分:

(一)有以下情况的,每次扣10

1.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(包括电动车电瓶、充电器等)、稳压变压器、酒精炉、固体酒精、液化气罐、灶具炊具等物品;

2.宿舍内吸烟;

3.饲养宠物;

4.宿舍内饮酒;

5.赌博;

6.私自使用空调插座用电。

(二)有以下情况的,每次扣5

1.存放打火机;

2.存放香烟;

3.存放小功率持续发热用电器;

4.夜不归宿;

5.乱接电线、插排串联、离开宿舍不关插排和电脑;

6.拒绝开门;

7.存放管制刀具;

8.空调挂机晾晒衣物;

9.恶意破坏公共设施,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扣分、赔偿;

10.未办理手续私自入住或未按规定宿舍入住;

11.在公寓内进行商业活动,散发传单广告。

(三)有以下情况的,每次扣4

1.门口堆放垃圾;

2.宿舍内乱扯网线;

3.私自放置占用公共空间较大的家具、健身器材、高大植物;

4.私自挪动家具、设施的固有位置;

5.未按规定向宿舍管理员上交宿舍钥匙;

6.未拔插排并放置床上;

7.在楼道里存放杂物;

8.在楼道里晾晒衣物。

凡个人扣分累计10分及以上,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(一般情况下,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),且取消处分期内各类评奖评优资格。

六、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