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寓服务】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:2018-07-28浏览次数:5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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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届毕业生已圆满完成学业,为确保毕业生及时迅速办理完离校前所需的各项手续、安全文明离校,各学院应做好以下工作:

一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

1.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,要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、教育,把毕业生离校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,想方设法安排好毕业生的学习、生活,全力以赴,齐抓共管,保证毕业生安全,文明离校。

2.各学院要关心毕业生,想毕业生所想,急毕业生所急,为毕业生排忧解难,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。

3.根据毕业生的思想动态,有的放矢,开展形式多样、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。

4.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突发事件工作,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、饮食安全,禁止到水库、池塘、河中游泳,严禁在公寓内酗酒,严禁在校外私自租房。

5.各学院安排的值班老师应到学工系统值班室值班,按时到岗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。

二、毕业生离校的注意事项

1.毕业生须按照学院相关规定,到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。

2.毕业生应按时办理完离校退宿手续,确实需要住宿的学生需要有本人火车票和学院的证明,在627日中午12:00点前离校。

3.毕业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爱护公物,维护公共秩序,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(笔记本电脑、手机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)和各种报到证件,防止丢失或错拿别人物品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增强自我保护能力。

4.毕业生应保管好宿舍内的公共设施(如家具、水电暖设施、门窗玻璃、门锁、门鼻、钥匙等),保证宿舍内公共设施的完整无损。

5.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管制刀具。

6.严禁破坏公寓内的灭火器、安全指示灯、应急灯、消防栓、防火门等安全消防设施。

7.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子、热得快、煤气灶、液化气炉、酒精炉等大功率电器及违禁炊具。

8.严禁在学生公寓内、外焚烧杂物,严禁燃放孔明灯。

9.严禁在公寓内点蜡烛、吸烟、酗酒、赌博、打架、起哄、乱泼乱倒杂物。

10.严禁在宿舍内留宿他人。

11.严禁男生进女生公寓,女生进男生公寓。

12.严禁私自换锁。学生离校时应上交本宿舍门锁及钥匙。

13.禁止将杂物倒入洗刷间、卫生间内的排水管道。

14.对人为原因丢失损坏的公共物品应照价赔偿,不能查明事主者,由本宿舍成员平均承担。

15.对打架斗殴、酗酒闹事、破坏公物、扰乱公共安全秩序者,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三、学生宿舍交接

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各项离校手续,宿舍交接工作分两个步骤完成。

1.学院自查

1)学生离校时,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应对学生宿舍内公共设施的使用、保护进行认真检查。防止学生使用明火,点燃垃圾。

2)公共设施完整无损的宿舍,各学院可收回其宿舍钥匙,关闭所有水电开关及门窗。为毕业生办理有关离校审批手续,准许学生离校。

3)对宿舍内人为原因破坏的公共设施,应及时清点登记,根据损坏数量及价格表计算出应赔偿金额,由负责人交费后再为其办理离校手续。

2.各学院与宿管科交接

1)毕业生离校后,由学院与宿管科共同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验收,按要求如实填写《学生宿舍交接表》。

2)各学院与宿管科交接宿舍前,应组织学生对毕业生宿舍卫生进行彻底清理,将宿舍内的家具按规定调整到位,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。今年的毕业生宿舍内的垃圾各学院不要扫到走廊内,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将给每个宿舍提供垃圾袋,各学院一定要组织学生将垃圾装入袋内放到楼外垃圾箱,确保走廊内不能出现垃圾。

3.有的毕业生宿舍剩下2人或者3人的要及时合并,不能出现一个宿舍住2人或者是3人的现象。

4.交接宿舍时,各学院必须要有一名辅导员老师参加,办理完交接手续的学生宿舍,至少交回一把宿舍钥匙,由宿管科统一管理。凡是宿舍没有锁的,由各学院自行配锁。

5.学生宿舍交接时间

1)各学院对本学院毕业生宿舍的验收交接应于2018627日前完成。卫生打扫干净后与宿管科联系安排润华物业公司进行交接。

2)各学院与宿管科的学生宿舍交接工作应于2018628日上午11:00之前完成。

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及学生宿舍交接工作,加大对毕业生及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力度,按要求做好学生宿舍公共设施检查验收、宿舍卫生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确保毕业生离校及学生宿舍交接工作顺利完成。

学生公寓服务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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