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8年 泛海公益基金会、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“同心•光彩助学行动”的通知

发布者:学生工作处发布时间:2018-08-05浏览次数:43

 

各二级学院:

为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,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,弘扬光彩精神,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努力成为品学兼优、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,经研究,省委统战部、泛海公益基金会、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决定2018年“同心·光彩助学行动”。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的大力支持下,2018年至2020年受资助高校由32所扩大到50所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助学范围和资助名额

中国泛海控股集团通过山东泛海公益基金会出资1250万元资助全省50所高校25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。我校50名,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。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8610日至628

三、评选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道德品质优良。

2.学习刻苦,成绩优异,遵纪守法,乐于助人。

3.家庭生活特别困难。具体范围: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;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;孤儿,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学生上学、生活费用;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;因受灾、疾病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苦难的学生;其他困难学生。

同等条件下,革命烈士子女;统战工作对象,如民主党派成员、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,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优先。

本年度已经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学生,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。

四、评选工作程序

1.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,进行积极有效的教育引导,使每个学生都了解相关政策、评审条件和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。

2.院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,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,通过民主评议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。

3.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预审推荐学生,再由学工处等相关部门组织评选,确定最终名单。1000人以内的学院可推荐2-5名学生;1000-2000人的学院可推荐5-10名学生;2000人以上的学院可推荐10-15名学生。

4.受推荐学生填写《泰山学院“同心·光彩助学行动”受助学生推荐表》,学生根据本人意愿,如实填写推荐表。同时提供家庭困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(如低保证、家庭困难救助证、烈属证,孤儿、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)。615日前将《泰山学院“同心·光彩助学行动”受助学生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泰山学院“同心·光彩助学行动”受助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2)和相关贫困证明等纸质材料报送学工处资助管理科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kzx1234@163.com

5.学工处资助管理科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初步审核、评选。学工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,公平、公开、公正评选出符合资助条件学生。

6.评选出的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

五、有关要求

1.各学院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,要结合各自实际,制定评选推荐实施办法,成立相应工作机构。

2.各学院要规范评选程序,严格评选条件,认真审核有效证件和证明,确保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确保家庭生活最困难、最优秀学生进入受助范围。如发现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,将直接取消资格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理。

3.为帮助受助学生发展,中国泛海控股集团自20168月搭建了“泛海正能量”公益平台,将在求学、深造、创业、就业方面为青年学生提供支持。各学院要大力宣传,本着自愿原则,加入“泛海正能量”公益平台。加入方式可登录网站www.fhznl.cn了解,或扫描下方二维码。

 

说明:C:\Users\Administrator.MSMICRO-JDEFJMT\Desktop\icon-20.png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说明:C:\Users\Administrator.MSMICRO-JDEFJMT\Desktop\icon-21.png

 苹果版APP下载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卓版APP下载

 

 

 

泰山学院学生工作处

2018610

 

附件1:《泰山学院“同心·光彩助学行动”受助学生推荐表》附件2:《泰山学院“同心·光彩助学行动”受助学生汇总表》